彭营工商所位于枣韩路(彭营街)路南,全所共5人,其中党员3人,内设一厅两室,一厅是办公服务大厅,两室是执法监管室和法制监督室,管理辖区彭营镇和安子营镇两个乡镇,辖区共企业86家,个体工商户425户。
工商所职责:
工商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县级以上工商局授权或委托履行下列基本职责:
一、宣传贯彻和执行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办理辖区由县级工商局登记管理企业加登记的登记初审和年检、换照审查手续,并对辖区内各级工商机关登记的企业进行监督管理。
三、负责管辖范围内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事项并监督管理。
四、依法规范和维护所管辖各类市场的经营秩序。
五、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域流动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
六、负责消费者咨询、申诉和举报的管理及处理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七、依法监督检查管辖范围经济合同的订立及履行,调解经济合同纠纷。
八、对管辖范围内的广告印发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九、指导管辖范围市场主体正确申请商标注册,并对其商标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十、依法查处管辖范围经济违法违章行为,及时上报重大经济违法案件信息。
十一、对所管辖市场主体实施信用分类管理。
十二、按规定收取和上缴工商行政性收费及罚没款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