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镇平县民族宗教局党支部
关于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县委第二巡察组于2017年9月15日至11月5日对民宗局进行了巡察,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县民宗局党支部情况的反馈意见》(镇巡〔2017〕21号)文,县民宗局进行了认真整改,通过认真整改,巡察组反映的三个方面问题的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目前,整改事项3大方面23项,出台文件和制订制度11个,退还清真食品牌证押金20380元。退还收缴违规单位职工子女结婚礼品人民币568元,警示约谈3人。现将整改落实情况向社会公开如下:
一、高度重视,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一)迅即部署,立改立行。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民宗局高度重视,迅即召开会议,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改治任务,成立了由局党支部书记局长时明中为组长,局班子其它成员为副组长,办公室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工作实施。制定下发了《关于县委第二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反馈存在的三个方面23项问题,逐条逐项列出具体措施,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限定时限,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二)严明工作纪律,确保整改实效。民宗局先后多次召开党支部会议专题研究整改落实工作,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并承担问题责任,认真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的原因,研究巡察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办公室定期检查通报整改情况,保证了整改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及时总结,注重长效。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制定完善工作机制,持之有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成为推动民族宗教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的强大动力。
二、不折不扣真抓实改,确保整改工作卓有成效
(一)党支部核心作用发挥的不够充分,担当精神有待进一步提升
1、党支部核心作用不够有力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订完善学习制度。规定周二、五下午为学习日,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政策理论法规法纪。二是修订民宗局党支部会议议事规则,对局党支部、局班子会议的议事范围、参加人员等进行明确和规范。三是定期召开党支部会议,及时传达县委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会议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积极贯彻落实到工作中。四是将局党委会议和局行政会议,分列相关议题,实行分本记录。
2、党的宗教政策落实不够彻底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宣传。新印发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200本,分发宗教活动场所和相关乡镇办。二是全县105个开放宗教场所悬挂《宗教事务条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宣传牌;三是今年1月16日、2月28日先后两次在统战部会议室对全县22个乡镇办统战委员、民宗干部进行了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培训,且对宗教场所负责人、教职人员按照省定《宗教界人士宗教法规培训大纲》要求进行了培训教育。四是瓦罐庙宗教活动场所是没有经过备案、市民宗局没有发证,但又是群众自发的活动场所,现在全市正在进行宗教整治阶段,全市一律停止办理审批证件。同时今年又是依法规范宗教事务专项行动年,民宗局将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的时间、节点、要求将对其依法规范。
3、对少数民族乡镇的发展关注不够的整改情况
今年元月份时局长带队组织统战部、民宗局人员到郑州管城区等地参观学习先进经验,指导民族团结创建工作,选择晁陂、石佛寺、郭庄作为三个民族团结板块,在学校、企业、社区(村)、乡镇、机关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具体做法是:首先,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长为组长,主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的民族团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结合镇平实际,制定了《镇平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模范县实施方案》,确保创建工作有条不紊、扎实推进。其次,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围绕创建主题,以活动为载体,强化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创建活动。
4、执行民主集中制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集中学习党的民主集中制,强化贯彻执行民主集体制的主观能动性。二是制订完善了班子会议制度。规定每周召开一次班子成员碰头会,每月召开一次班子会或扩大会议。班子会议研究议题提前告知所有班子成员,会前班子成员对议题进行充分准备,会议期间充分发表意见。三是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程序进行规范,对“家长制”和一言堂“进行明确禁止,对”三重一大“事项会后形成会议纪要进行明确要求。
(二)党建工作不扎实,组织建设有待加强
1、党的政治工作虚化
一是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纪律意识和服务意识。二是制定党建责任清单,细化工作任务,并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三是创新学习载体,每月两次运用民宗局微信群定期推送党章党规、刁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四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为每名党员统配发学习笔记本,利用星期二、五下午集中学习《党章》、《准则》、《条例》等党的法规,不断增强党员的党性修养。
2、党的组织生活不健全,党支部长期未按规定换届
一是完善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制订了《镇平县民宗局党支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内组织生活的规定》(镇民宗党字〔2017〕8号文),构建党组织生活制度体系。对“三会一课”次数和质量进行明确要求,建立党员干部组织生活登记备案制度,每季度对党员干部参加党支部生活会的情况予以通报,进一步推动党内政治生活的规范化、严肃化。二是严格执行党费收缴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程序,确保按时足额缴纳党费。现在,民宗局全体党员没有拖欠党费现象。三是已经与县直工委作了具体汇报。拟定于6月底前民宗局党支部完成换届工作,目前准备工作已经成熟。
(三)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不够有力,履职尽责不到位
1、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党支部会议,把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研究,使党建工作与民族宗教工作相互促进。二是加强党的政策理论学习,坚持开展党支部集中学习,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党员干部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三是严格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制订党支部书记和班子成员个人主体责任清单,确保主体责任不落空,并认真落实党支部定期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制度。
2、履职尽责不全面,不到位。重点项目、重要环节缺乏监管
一是行政审批工作不扎实,把关不严的整改情况
(1)加大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系统学习《河南省清真食品管理办法》、新《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定期考核督促其熟练掌握行政审批方面的相关法规政策,提高业务水平。(2)进一步规范完善办证审批程序,发证会审制度,确保发证工作依法依规有理有据。今年要做到“六清”,即:信教群众底数清、教职人员底数清、资金资产清、活动场所清、私设场所清、境外渗透清。主要措施:建立工作台账,认真分析研判,逐个依法规范。(3)对北顶祖师庙问题已经向省、市民宗委递交了《关于设立镇平县五垛山道观的请示》,目前正在协调解决。(4)办理清真牌证,收取的押金20380元已经全部退回,并对民族科长林川军、副科长孔维频进行了警示约谈。
二是履行监督执法职责不力的整改情况
今年以来,开展了镇平县依法规范农村基督教事务专项行动,成立了高规格的领导小组,制订了《镇平县依法规范农村基督教事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全县基督教私设点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澄清了底子,并会同工商、公安、文化等相关部门对基督教私设聚会点进行了专项整治,已依法取缔基督教私设聚会点2处。
三是制止宗教商业化问题缺乏有效措施的整改情况
按照国家民宗局、中宣部、中央统战部等12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的规定,要求企业和佛协落实已签订的赠予合同,不得干预宗教内部事务,不得举办宗教活动,不在网上发布宗教色彩信息。
四是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等专项资金监管粗放,事中事后监管不到位,导致一些项目改变建设内容,建设工期的整改情况
(1)于2017年12月15日召开了关于少数民族发展基金监督管理专项会议,明确规定今后民宗局对乡镇所报项目要进行充分论证,严格按照项目内容进行施工,做到不变更,不变通,确保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工期不走样。(2)2016年拨付清真西寺和槐树庙清真寺的维修费。去年12月民宗局通知清真西寺和槐树庙清真寺把采购物资的票据交到民宗局,由民宗局审核把关,并派专人到现场进行实地查看。清真西寺是修缮大殿、男女洗浴房、增添压力锅以及门前道路,票据齐全。槐树庙清真寺是新建男女洗浴房,票据齐全。
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依然存在
一是工作标准不高,走过程,搞形成主义,政风文风不严谨的整改情况
(1)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一对一”结对帮扶。明确专人对天下玉源维族社区3户帮扶对象一对一结对帮扶。(2)利用周二、周五下午集中学习时间,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中办发〔2012〕14号)文,建立健全民宗局公文处理制度,确保管理严格规范,已经购置了保密柜,确保密级文件按照所定密级严格管理。
二是财政纪律执行不严,财务管理存在漏洞。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根据县委第二巡察组在民宗局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民宗局党支部高度重视,认真核查,立行立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5年无依据聘用民政局工作人员贾士存为司机的问题。
当时,民宗局有一部公务用车,但没有专职司机,民宗局向主管县长汇报后,同意聘用一名司机,但是未履行相关手续,也未与本人签订相关合同,用工时间为4个月,支付工资4000元,我们意识到执行纪律不严问题后,2015年12月底予以辞退。
(二)民宗局为外单位人员报销飞机票等旅差费12950元。2014年以来,为3名新疆籍挂职干部报销飞机票12950元;单位加油卡在湖北、安徽、平顶山、驻马店等外地使用问题,实际情况是2016年7月,政府办安排民宗局跟分管县长一起到信阳、郑州等地新疆干部挂职的县市学习、交流民族团结,促进三交工作;节假日加油问题,民宗局宗教场所的活动,比如基督教聚会却集中在周未或节假日;公车封存后仍有加油记录,2016年8月底公车封存,油卡余额大约400多元,本应退回单位账户,但实际上是用出租车时加油,冲抵租车费与财务制度不符;加柴油问题,2015年6月28日加柴油371.9元,经与刘局长沟通加油在租用社会车辆到市局汇报交接工作中。
(三)违规为单位工作人员子女结婚送礼品问题。经调查,单位为孔维频、崔云萍子女结婚购买太空棉被,共计人民币568元,不符合财经纪律要求,已经退还。
以上问题,暴露出民宗局在财政纪律执行不严,财务管理存在漏洞,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提出以下整改:
(1)召开全体会议,落实巡察组反馈意见,尤其是巡察组提出的在财政纪律执行不严的问题。(2)对财务人员杨黎迅进行了警示约谈。(3)加强廉政教育,结合每周二、五下午集中学习,组织体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廉洁准则》、《党的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央的八项规定。(4)修订完善民宗局《财务管理是暂行规定》,从经费预算、经费分配、经费审批权限、物资采购等环节作出详细规定。同时,督促财务人员加强对财务制度的学习,规范资金使用审批程序,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审批制度,做到各项支出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有人负责。(5)本单位车辆已收,以后不会产生加油、维修费用,在今后的公务用车时使用平台车。
三、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巡察成果
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整改工作与县委的要求及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更加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推进巡察问题整改,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活动的开展,确保整改落实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加强机关学习教育,完善长效机制
通过组织学习、上党课、专题讲座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断强化机关干部党的观念和党性意识,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一抓到底。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深挖问题根源,举一反三,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将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二)坚持分类抓好落实,深化巡察整改
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坚决不放过,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的精神,按照既定目标和时限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继续跟踪,巩固整改成效。同时,坚持把整改工作和落实单位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到整改到位、促进工作。
(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组织建设
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不断增强“四个意识”,着力加强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两学一做”的学习教育活动,坚持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严格落实好从严治党责任,切实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全面开展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标准上不打折扣,把严明纪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各类违纪问题,做到违纪必究、执纪必严,促使全局干部廉洁自律,使全局党员干部思党建、谋党建、抓党建、强党建的意识明显增强,使全局党组织建设不断加强。
(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打造“阳光财务”
坚持人民满意标准,把监督执行中央、市委和县委关于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贯彻落实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把努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同抓好财政业务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紧密结合起来,着力解决机关干部作风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强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真正做到敬法畏纪、遵规守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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