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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审计局关于县2014年度民生专项资金的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作者:镇平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5-12-28 10:51:27   来源:镇平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镇平县人民政府2015年度全县审计项目计划安排,镇平县审计局对县财政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县民政局及相关乡镇办2014年度民生专项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调查单位基本情况
  
  (一)2014年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使用情况
  
  2014年镇平县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共10488人。当年筹集资金共3260.88万元,资金支出共3087.71万元,上年结余78.23万元,当年结余173.17万元,累计结余251.4万元。
  
  (二)2014年度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使用情况
  
  2014年镇平县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共40818人。当年筹集资金共5453.45万元,资金支出共5312.37万元,上年结余187.53万元,当年结余141.08万元,累计结余328.61万元。
  
  (三)2014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情况
  
  2014年度中小学生阶段的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18周岁以下城镇居民参保20061人,非学生和儿童的城镇居民参保12760人,共计参保32821人。
  
  2014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共收入1327.03万元,其中:参保缴费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196.89万元;利息收入56.23万元;县财政补助208.51万元;市财政补助32.82万元;省财政补助230万元;中央财政补助602.58万元。本年支出保险基金843.9万元,本年结余保险金基金483.14万元,上年结余保险基金1738.41万元,年末滚动结余2221.55万元。
  
  (四)2014年度镇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情况
  
  2014年度镇平县新农合参合农民共910654人。2014年度收入合计35093.02万元,其中:个人缴费5463.92万元;利息收入488.17万元;各级政府补助收入29140.93万元。支出合计33515.67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32149.69万元;购买大病保险支出1365.98万元。上年结余9766.17万元,当年结余1577.35万元,累计结余11343.52万元。
  
  (五)2014年度镇平县基本公共卫生资金使用情况
  
  2014年度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共收到财政补助资金3048.24万元,其中:中央补助1816万元;省级补助593万元;市级补助255.24万元;县级补助384万元。共支出2308.37万元。
  
  上年结余290.37万元,本年结余739.87万元,累计结余1030.24万元。
  
  二、审计调查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镇平县财政局、民政局、卫生局、人社局所提供的账表数据,基本能够真实反映本次调查的专项资金的情况,上述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14年度该专项资金的收支情况,对多数涉及民生专项资金的管理、发放比较规范。但通过审计调查也发现仍存在重复参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结余过大等问题。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重复参保
  
  (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结余过大
  
  (三)不符合条件人员享受低保套取低保资金
  
  (四)新农合医疗基金配套不到位
  
  (五)滞留公共卫生服务资金
  
  (六)管理方面问题
  
  四、处理处罚决定及审计建议
  
  (一)处理处罚决定
  
  针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对所涉及的单位给予限期整改。
  
  (二)审计建议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针对本次城乡低保审计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建议民政部门对问题低保户重新认定,对不符合条件的低保户进行清退,同时加强基层工作人员的责任心,严格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等政策规定,对本辖区困难群众和低保对象进行全面复核,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2.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
  
  针对本次城镇居民医保审计调查中发现部分人员双重参保的问题,建议城镇居民医保中心加强信息管理对基金申请对象、相关资料、审批程序、支付范围进行全面复核,查找漏洞,并对既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又参加新农合医疗保险的问题户进行清理。对基金结余过大的问题,要加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宣传力度,扩大参保覆盖面。
  
  3.对晁陂、遮山两个乡镇部分村卫生所未建账、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新农合办要加强监管力度,对村医的职业责任心教育、规范管理。
  
  五、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中所发现的问题,被审计单位正在逐条整改落实,具体如下:
  
  1.重复参保
  
  县民政局已责令相关乡镇民政所(办)对涉及的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进行清退及批评教育,并限期追回骗取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国库。
  
  2.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结余过大
  
  整改情况还未反馈我局
  
  3.不符合条件人员享受低保套取低保资金
  
  县民政局已责令相关乡镇民政所(办)对涉及的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进行清退及批评教育,并限期追回骗取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国库。
  
  4.新农合医疗基金配套不到位
  
  县财政局经过积极向上协调,该项资金已于2015年6月16日拨付到位。
  
  5.滞留公共卫生服务资金
  
  整改情况还未反馈我局
  
  6.管理方面问题
  
  整改情况还未反馈我局
  
  镇平县审计局
  
  2015年8月27日
  
  

[责任编辑: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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