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网讯 为强化对“小微权力”监管,切实把“小微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镇平县紧紧围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力构建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体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责权清单化。以确权、晒权、用权、控权形式,要求村级认真编制“微权”清单,绘制“微权”运行流程图,让村级“微权”在“阳光”下运行,着力堵塞“微腐败”发生的源头。
履职程序化。严格村级事务运行程序,编制村级干部各项权力运行的工作规范和流程,让群众清晰明了所办事项的具体步骤,结合扶贫等工作把“小微权力”清单宣传到村、到户、到人,提高群众知晓率。明确村级“小微权力”事项和廉政风险点,强化民主决策流程公开,实施全过程监管。
监督常态化。建立群众监督、村监会监督、纪委监督的农村“小微权力”三级监督网络,运用“信、访、问、话、微、网”六位一体举报体系,实现乡镇、村居、组三级全覆盖监督;筛选群众关系密切、腐败易发领域、社会关注度高的村(居)重大事项决策、项目招投标管理、资产资源处置、村民宅基地审批、计划生育服务、困难补助申请、农村五保低保评定等30多种事项,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将“微权”运行情况作为必查内容。
追责具体化。对村组干部在“微权”行使过程中,不认真履行程序问题,根据不同情形,严格运用“四种形态”进行责任追究,制定《镇平县农村基层财务管理办法》,对违反该规定的十七种行为明确了具体处罚措施,如通报、责令限期纠正,给予相应纪律处分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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