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网讯 镇平县人大常委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镇平县委保持高度一致,确保镇平县委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镇平县人大常委会健全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就县人大常委会年度主要工作安排、规范性文件草案审议中的重大问题、重要监督项目的实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自身建设等重要事项和重大活动,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依法按程序做好相关工作。强化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在人大工作中的政治领导责任,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对于县委做出的重要部署、各项指示安排,都要研究提出具体的贯彻意见和实施举措,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在县委领导下不断向前推进。坚持围绕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履职尽责。紧跟县委决策,统筹安排和推进人大各项工作,使人大履职始终与县委同心同向、合力合拍。充分发挥人大职能,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脱贫攻坚、生态文明建设、工业经济振兴、县城建设管理等重点工作落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着力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扎实开展“七五”法治宣传教育,推动依法治县不断深入。创新方式方法,提升服务大局实效。坚持以转型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为导向,不断改进监督方式,执法检查点线面结合,专题询问铿锵有力,审议意见落实掷地有声,更好地促进“一府两院”依法正确行使权力,推动县委部署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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